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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蔚县警方“零信息”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

    信息发布者:高尚江
    2017-06-06 09:09:17   转载

    蔚县警方“零信息”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

    乡村道路发生一起肇事逃逸交通事故,因停电事发路段监控失效,现场也无车辆残留物,被害人则伤重难陈述,警方在“零信息”情况下凭借附近停车场一监控成功锁定肇事车辆。5月8日,蔚县交警大队历时5天,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。

      5月3日晚上8时左右,蔚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称:在蔚县南留庄镇涧愣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肇事车辆已经逃逸。警方到场后发现现场没有任何车辆遗留物,只有被撞者的鞋子和帽子,也没有目击者见到肇事车辆,而且当时停电,路面监控不能用。

      鉴于线索有限,办案民警在测量、绘图、记录、提取现场物证的同时,将案情通过“蔚县交警工作群”手机微信群等渠道向社会传播,希望找到更多线索。

      “被撞者伤情严重,一直没有意识,提供不了有效信息,侦破只能靠我们外围调查推进。”负责该案警官介绍。之后的几天,办案民警持续在附近路段走访,排查,最终发现距离事发路段最近的一个停车场有自备监控,但是图像比较模糊。于是,办案人员根据受害人的行走轨迹,测算其到事发地点的时间,进而排查这个时间段过往的可疑车辆,最终确定一辆白色小型越野无牌轿车具有重大嫌疑。

      由于嫌疑车辆未安装牌照,给侦破工作带来难度。有没有可能是新车没上牌?随后,办案人员将目标转到对新购车辆的调查上,根据该车型,民警对全县的汽贸公司进行排查,同时对车管所、国税局的登记信息进行筛查。最终,民警确定车主为蔚县南留庄镇冀某,并在天津将肇事人冀某抓获。

      冀某交代,案发当天他驾车回家,因为是新购车辆,车牌放在车里并没悬挂,在案发路段撞上了行走的被害者,因害怕开车逃逸,随后逃往天津。目前,冀某已被行政拘留,案件在进一步审理当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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